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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青年陶艺人才领航工程”实施方案
来源单位发布人2017-05-24 09:58:00

德委人才〔2017〕2号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德化各单位:

《德化县“青年陶艺人才领航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德化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5月24日

德化县“青年陶艺人才领航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青年陶艺人才创新创业,壮大陶艺人才队伍,提振青年陶艺人才干事创业热情,按照市委、县委人才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实施“青年陶艺人才领航工程”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泉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意见》《德化县贯彻落实泉州市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意见》《德化县“抓落实、勇担当,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主题实践活动方案》等文件精神,坚持“政府促进、青年为本、市场导向、社会化推进、科学化发展”的基本原则,紧紧围绕解决青年陶艺人才创新创业技能和经验不足、政策和信息获知渠道缺乏、资金瓶颈制约等问题,通过观念引导、技能培训、岗位实践等帮助提高创新创业技能,采取政策支持、资金帮扶、导师指导、项目攻关等扶持自主创新创业,开展创业竞赛、选树典型等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全方位鼓励、引导、帮扶青年陶艺人才大胆创新创业,形成“先创业带后创业”、“项目带动创新”的良好格局,为德化经济社会建设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二、人才对象

青年陶艺人才原则上是指40周岁以下,在德化本地陶瓷行业中从事陶瓷生产经营、具有较高技艺水平的专业人才。

三、主要内容及措施

1.开展创新创业培训。整合市工艺美院、县职校、社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等培训资源,以青年陶艺人才需求为导向,推行企校“双主体”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采取“订单式”选学办法,强化青年陶艺人才培养。各责任单位每年要有针对性地开展1至2期培训活动;鼓励和支持企业、行业协会举办提升青年陶艺人才素质的培训班;鼓励和支持青年陶艺人才自主参加进修培训。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经信局、商务局、教育局、人社局、城镇联合社,团县委,市工艺美院、县职校

2.实施创新创业导师行动。围绕传承和弘扬“工匠精神”,深入实施陶艺人才“双导师”制度和“陶瓷艺术创业导师行动”、“电商创客孵化计划”,每年滚动确定一批导师和学员,健全完善导师和学员联系服务、活动开展、资金保障、激励奖励等制度,提升青年陶艺人才创新创业能力。各责任单位要围绕青年陶艺人才需求,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现场指导、政策咨询、座谈交流、“青年创业论坛”、“青春创业大讲堂”等与创新创业主题相关的活动。

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商务局、教育局、科技局、人社局、陶瓷办,团县委,市工艺美院、县职校

3.举办陶艺创新大赛。组织开展陶艺技能大赛、海峡两岸大学生设计工作坊、现场创新创作大赛暨作品公益拍卖等活动,搭建青年陶艺人才切磋技能、拓宽视野、展示才华的舞台。各责任单位要根据行业发展实际和人才需求,采取专题或综合的形式,举办县内或跨地区陶艺创新大赛;鼓励支持行业协会举办专题或跨行业的青年人才创新大赛。

责任单位:县经信局、财政局、人社局、文体新局、城镇联合社、陶瓷办,总工会、团县委

4.举办人才沙龙活动。依托人才工作站、大师工作室、城东园区党群服务中心、众创空间等平台,采取独办、联办等形式,不定期举办陶艺人才主题沙龙活动。各责任单位要围绕我县陶瓷产业发展趋势和人才发展需求,加强活动组织策划,每年至少举办一场人才主题沙龙活动。

 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商务局、科技局、人社局、文体新局、陶瓷办,团县委

5.开展项目攻关。采取以人才项目攻关带动人才培养的办法,每年初由县委人才办牵头组织县科技局、人社局进行调查摸底,遴选确定一批解决陶瓷产业技术难题的项目清单,引导企业家、陶艺大师组建以青年陶艺人才为主的团队领办和攻关项目,鼓励青年陶艺人才自发组团领办和攻关项目。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科技局、人社局、陶瓷办

6.支持参展(赛)、办展。组织举办陶瓷文化活动;鼓励支持青年陶艺人才参加国内外艺术作品展览、竞赛活动,举办个人作品展览,展示我县陶瓷技艺发展新成果,宣传世界瓷都品牌。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与各级展览(比赛)活动主办方的沟通协调和项目对接,引导鼓励青年陶艺人才参展(赛)、办展,并在交通、展览场地费用等方面给予适当支持。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经信局、商务局、人社局、文体新局、城镇联合社、陶瓷办,总工会、团县委

7.鼓励参评职称、荣誉。组织开展职称评审、荣誉参评等政策宣传,大力推荐青年陶艺人才参评各级各类职称、荣誉。各责任单位要及时组织引导青年陶艺人才申报,做好材料审核把关和推荐工作。对于获得高级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职称和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给予资金奖励,具体奖励办法按《德化县关于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的若干意见(试行)》(德委〔2011〕125号)有关规定执行。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人社局、文体新局、城镇联合社、工商联、陶瓷办

8.资助创新创业。鼓励支持青年陶艺人才自主创新创业,在创业投资、贷款利息、场地租用等方面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充分利用大师园、新秀园、三班陶瓷创意创新集聚地等人才孵化基地,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引进第三方统一规划建设工作室和流水线生产服务平台,采取免(减)租、购买生产服务等形式为入驻的青年陶艺创业人员提供生产便利,降低创业成本。实施大中专毕业生创业补贴、陶瓷类文创工作室补贴、创业贴息贷款制度,对10年内全日制专科以上普通高等学校、德化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的学生,首次在德化从事陶瓷生产性创业、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给予创业资助,资助标准条件、把关认定、检查验收、资金拨付、跟踪督查等由县人社局牵头制定实施细则。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人社局、团县委、陶瓷办、金融办,德化人行

9.提供金融服务。加大对青年陶艺人才资金扶持力度,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降低青年陶艺人才创业资金贷款担保条件,设计推出针对优秀青年陶艺人才免抵押、免担保的金融产品。对被认定为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的(具体标准参照《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评审规定》泉政〔2017〕53号),按第一至第五层次配备相应的信用授信额度:第一层次人才,最高授信额度300万元;第二层次人才,最高授信额度200万元;第三层次人才,最高授信额度100万元;第四层次人才,最高授信额度50万元;第五层次人才,最高授信额度30万元。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城镇联合社、陶瓷办、金融办,德化人行

10.扶持引进陶艺高层次人才。鼓励支持县外青年艺人、企业家、艺术家等陶瓷技艺高层次人才到德化从事陶艺创新创业,创建工作室,组建团队,引领带动陶艺技能传承和发展。具体扶持办法按《德化县关于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的若干意见(试行)》(德委〔2011〕125号)《德化县高级人才证管理暂行规定》(德委人才〔2014〕2号)有关规定执行。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四、项目申报

资助项目采取申报审批制度,根据县委人才办每年年初下发的资助项目申报通知,按项目类别进行申报、审批。资助资金采取验收拨付制度,各主管部门应对相关项目进行过程跟踪和成果查验,对经验收审核通过的,科技计划项目等专项资金资助按原资金渠道和流程进行拨付,专项资金资助以外的项目,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择优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资金由县委人才办每年统一向县财政申请专项补助经费拨付。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实施“青年陶艺人才领航工程”,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县人才工作的重点。各责任单位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青年陶艺人才创新创业工作,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分工,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县委人才办要牵头组织对各责任单位“青年陶艺人才领航工程”项目任务推动情况进行督查,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政策难点,指导和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2.落实工作保障。各责任单位和有关部门要统筹资金安排,加大创业培训补贴、创业载体建设、项目攻关等资金投入力度,健全资金监管制度,对资金使用情况实行实名制管理、全过程监督,定期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科学评价,每年对实施进度、目标完成、实施效果等指标进行动态跟踪。县财政局、人社局、经信局等有关单位要加强与上级部门项目对接,积极争取相应经费补助,确保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

3.营造舆论氛围。各责任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坚持正确导向,强化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充分利用好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资源,切实加强宣传发动和信息报送工作,对在促进青年陶艺人才创新创业工作中探索出的典型经验、典型做法和典型人物进行跟踪报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吸引广大青年深入了解、积极参与创新创业行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青年陶艺人才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扩大“青年陶艺人才领航工程”的影响,形成特色品牌。